2016年1月5日 星期二

2016年01月05日 利字當頭:工作的自由與責任

2016年,我的新年決志之一,就是做個更好的作家。還望各位讀者,不吝賜教。我已辭去一切和電視電台有關的工作,專心寫作。
另一個2016的新年決志,就是做個更好的老闆,所以我有個極為大膽的打算:「從今以後,我的同事要是不用上班,他們就不用上班。我也落得清閒,可以專心寫作。」
不用上班,不代表不用工作。繼續支我的薪水,就要工作,不過,工作不代表一定要上班。用人不疑,疑人不用,假如定要上班才能監察同事,代表管理的人力有不逮。現代科技,讓團隊可跨地域跨時區合作,我的客戶中有新潮的跨國企業,他們的員工都是四處遊走,但不見得有損他們創造價值的能力。

老闆對員工講信任

作為老闆或小團隊的領袖,我的責任除了出糧,更要讓同事覺得工作有意義。當他們認為自己的工作除了是一份薪水,也是自己的責任,關鍵詞就不再是「監察」,而是「合作」。
我常跟同事說,跟我工作將會有很大自由,但同樣是最大的挑戰。自由跟責任相輔相成,有自由沒有責任,世界會崩潰。責任和能力也有關聯,有責任而沒能力,是極為痛苦的事,反之亦然。既然自律是道德,我沒理由請沒道德的人為自己工作,所以我要相信每位同事自己的決定,在甚麼時候、甚麼地方、以甚麼方法完成手上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