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

2016年03月16日 趣BLOGBLOG:「有得揀,唔好開便利店!」

細個嗰陣,曾經幻想過有朝一日,要開間7仔或OK便利店,自己開檔做生意收錢。中學時,試過暑假做7仔part time,記得老闆夫婦一日24小時輪流睇檔,經常媽媽聲話辛苦,及後附近開多間頂爛市,間7仔最後做了幾年就執笠,變了對手OK開舖。
今日OK便利店阿媽利亞零售(831)公佈業績,睇完盤數,我終於明白前老闆最後忠告:「有得揀,唔好開便利店!」
去年香港OK便利店有328間,生意額係36.93億元,平均每間每年收入1,126萬元。除開每一日,每間舖有3.08萬蚊生意。睇落似乎唔錯,但計晒舖租、人工及燈油火蠟等等,328間舖未扣稅前的經營利潤係1.59億元,即係每100蚊生意,只賺4.3蚊。如果除開每間舖,一年賺48.4萬元,即係每日賺1,327蚊或者每個月賺4萬蚊(點解個收銀姐姐收到張金牛,會驗屍咁驗,大家請諒解)。
與7仔不同,香港OK店唔係特許經營,而係集團式經營。在規模經濟(Economies of scale)效應下,亦只能做到每間舖月賺4萬元,更何況特許經營的7仔,又加盟費、又上架費,做到半死,都係只賺到份糧。好聽叫創業,查實係被勞役。